当前,我国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十堰市疾控专家提醒:
01减少跨省流动
尽量避免跨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出行,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进展情况,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候车(机)、中转、坐车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安全距离,建议尽量避免饮食,如确需饮食请远离人群密集处单独用餐,餐后及时戴好口罩。配合乘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告知乘务员,配合做好防疫。
02做好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少去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
如果您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03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率,未接种的请尽快接种,未完成接种的尽快补种。符合加强接种的,按规定时间尽快接种。
04遵守防疫法规
依法遵守各类场所关于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核酸检测等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经劝导拒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核查、不配合身份登记规定、隐瞒病情或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密切接触史,以及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