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醉王"出炉!还有21人一辈子不准开车!

时间:2022-01-18 18:21 来源:十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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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来临,安全第一!遵规守法,方为王道!无视交通法规?必将接受法律制裁!

据统计,2021年以来,被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有21人被终生禁驾,最小的21岁,最大的63岁。此次被曝光的21人将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2021年终身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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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

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过去这一年,十堰交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于酒驾醉驾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2021年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350人,其中酒驾2291人,醉驾841人,二次酒驾218人,有力地打击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消除了事故隐患。

2021年全市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3350人

2021年全市饮酒驾驶2291人

主城区615人,占26.8%;

县市区1676人,占73.2%

2021年全市醉酒驾驶841人

主城区355人,占42.2%

县市区482人,占57.8%

2021年全市二次饮酒驾驶218人

主城区66人,占30.3%

县市区152人,占69.7%

2021全市酒后驾驶机动车年纪

饮酒驾驶最小19岁,最大75岁

醉酒驾驶最小18岁,最大73岁

可以肯定的是,市公安交管局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丝毫没有减弱,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加大了检查的频率和打击处理力度,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据交管部门统计,交管部门坚持每月一次大整治,各大队每周一次小整治,天天夜查不间断。去年,全年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9次、异地交叉用警18次、集中统一行动95次;开展媒体查酒驾每周直播活动,全年累计直播30余次。

同时,为严厉打击酒驾,交管部门采取“5+2”、“白+黑”、“零点行动”工作模式,365天不停歇将酒驾整治时间由传统的夜晚向中午、下午延伸,将地点由城区道路向乡村道路、背街小巷、微循环道路延伸,并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雨天、雪天等,持续开展查处活动。

2021年度十堰酒醉驾典型案例

2021年“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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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21时11分,严某驾驶鄂C05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十堰市车城南路毛巾厂桥路段,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民警拦下检查,民警使用酒精检测棒对严某进行初查,发现严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对严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将严某带至十堰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后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严某血样中检验出酒精含量为322.9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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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严某于2019年1月23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查获,2019年8月3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大队查获,严某不吸取教训不思悔改,第三次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年内3次醉驾,且酒精含量为年度之最,荣登年度醉王宝座。

2021年“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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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6日20时许,郭某驾驶鄂C75Y**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房县城关镇武当路往房县尹吉普镇方向行驶,行至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恒通大厦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出气体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31mg/100ML,为饮酒驾驶。郭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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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核查,郭某此次时隔7个月后二次酒驾,郭某凭借十堰年度“二次酒驾女司机”,获得年度人气女王。

经查,这位女司机在2020年8月因为酒后驾车被房县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然而,2021年3月,时隔7个月郭某第二次酒驾。鉴于郭某二次酒驾的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其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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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十堰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3350起,其中:饮酒驾驶2291人,醉驾841人,二次饮酒218人;全年共查获酒后驾驶男性驾驶人3252人,其中饮酒驾驶男性驾驶人2225人,占比97.1%;醉酒驾驶男性驾驶人1018人,占比96.6%;全年共查获酒后驾驶女性驾驶人98人,其中:饮酒驾驶66人,醉驾29人,二次饮酒3人。男性依旧是酒后驾驶的主力军。

2021年“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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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23时40分许,袁某驾驶鄂C128**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带着朋友行驶至十堰市东岳路金地广场处,看到前方大约5米的地方有交警在查酒驾,就想把车停下来躲避检查,慌忙中袁某捏紧了手动前刹车,不小心摔了一跤,交警发现端倪后,随即走到袁某身边扶起袁某,经对袁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在袁某的呼气中检验出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将袁某带至十堰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后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袁某血样中检验出乙醇含量为111.3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袁某出生于2003年5月,18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袁某以18岁的年纪,被授予酒驾年度新人。

2021年“终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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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15时32分,王某恩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竹溪县水坪镇洛河通村路段,被竹溪交警机动中队拦停例行检查,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王某恩出生于1946年,75岁,王某恩凭借75岁的年纪为全市查获最大年纪酒驾者,获评终身成就人物奖。莫非这也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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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饮酒驾车年纪最小的19岁,最大的75岁;二次饮酒驾车年纪最小的25岁,最大的66岁;醉酒驾车中年纪最小的18岁,年纪最大的73岁;由数据统计分析得出,2021年酒驾违法人员集中在40多岁人群,“70后”占比例最大,其次是“80后”、“60后”、“90后”。

2021年“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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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7日晚21时,刘某雨驾驶号牌为鄂C51**学教练车行驶至十堰市茅箭区车城南路老街转盘路段,被在此执勤的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刘某雨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刘某雨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刘某雨为市内某驾校教练,自述当晚与同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大概二两白酒,吃完饭后,刘某雨驾驶教练车带同事去买东西,不想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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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核查,刘某雨曾于2018年8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此次刘某雨系二次酒驾,且为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处以吊销驾照禁驾5年,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刘某雨,作为驾校教练不以身作则,却知法犯法,凭借二次酒驾,且为酒后驾驶营运车,获评“风云人物”奖。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春节假期即将到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否则你将得到"豪华年夜饭"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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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春节+酒+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现场教育+刑事拘留+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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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酒+酒驾+重大交通事故=吊销驾照+罚款+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赠送+监狱风云)

再提醒一下大家,请勿酒驾!

希望每个人真正理解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更应该是一个司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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