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非法集资被判刑三年,出狱5个月又被十堰警方抓获

时间:2022-01-18 18:19 来源:十堰广电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王培)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依法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并将其移送看守所,此时距离他出狱刚过去5个月。

据悉,冯某于2014年12月-2015年10月在十堰经营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2017年案发后,被东岳警方移送起诉,案件办理期间,冯某在湖南益阳同样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时十堰法院判决暂缓执行。2021年8月,冯某异地刑满释放,警方获悉后,及时查出其落脚点并将其逮捕归案。

合伙融资上千万

2014年,25岁的冯某在襄阳某金融公司上班,结识了老总的好友李某。李某的事业版图涉及酒店、小区、农贸市场等,当时他急需一笔资金投入新开发的某小区配套设施,于是便挖来冯某帮他融资。二人一番考察后在十堰注册了一家投资公司,由李某担任公司法人,冯某负责融资,并商定将融资金额的27%给冯某作为管理费,剩下的73%全部交给李某。

冯某到任后,迅速招兵买马,拉来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帮忙。他们通过发放礼品、散发传单等形式招揽老年人来听宣讲会,用事先制作好的PPT夸大李某名下的产业及项目,讲解具体融资方式,以1%-2%的高额月息吸引群众投资。遇到有存款意向的客户,还会免费带他们去襄阳参观李某名下的产业,证明存款的可靠性,最后很多群众受到诱惑,都自愿存款。为了扩大融资,他们还采取奖励机制,鼓励客户拉拢熟人投资。

短短一年多时间,冯某他们已拉拢上百人投资,融资金额达到了上千万元。

资金链断东窗事发

2015年,投资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冯某抽取27%的管理费,除了支付房租、水电、活动经费外,还给副总经理贾某8.5%的提成,业务主管刘某、付某等人7%的提成,业务员3%-5%的提成,账上资金已所剩无几。

当初客户投资时,开具的收条除了公司行政章外,还加盖了李某在襄阳参股的酒店公章,所以外债都归到了李某名下。李某本想靠融资缓解资金压力,没曾想融资的钱越多,要支付的利息也越高,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他只好想办法把自己之前的产业变卖。

资金出问题后,两个合伙人不欢而散,公司也倒闭了。2015年10月,陆续有群众发现,每个月承诺的利息不能按时到账了。一些投资人找上门,看到人去楼空的办公室,赶紧报了警。

据警方统计,在融资的上百人中,老年人占了绝大部分。而投资者的钱数也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其中最大的一笔款项达到了200万。

非法集资害人终害己

警方立案侦查期间,李某筹款退赃12万元,冯某退赃20万元,但仍然欠93名储户774万余元。副总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等7人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抓获。

警方对涉案的多名嫌疑人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一人因为对李某的信任,自己也投资了40万元,除去已收回的利息和本金,还有29万元无法追回。有的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甚至不惜拉上自己的亲戚朋友来投资。案发后,他们不仅要面临刑责,还断送了亲情友情。

2017年,李某等8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法院分别判处半年至7年有期徒刑,冯某因在湖南益阳服刑被暂缓起诉。

如今,冯某到案后,仍然要面临法律的审判。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