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时间:2021-11-08 21:26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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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胡雯洁、通讯员李伟)11月8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委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燃气安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层级管理,确保燃气安全管理真正落地落实落细;摸清本地区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底数,进一步明确防控重点,重点解决管理机制不顺、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宽松软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消除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

据了解,城镇燃气重点检查范围为大型商业用气场所、餐饮用户、集(农)贸市场、老旧商住楼、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老旧燃气管线、汽车加气站、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等的安全供用气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关停取缔“黑气点”。要推进完善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和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翻新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隐患分级分类治理,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做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此外,商务、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餐馆、食堂等用气单位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未按照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不能正常运行、燃气使用场所通风差、泄漏报警及紧急连锁切断装置未全面覆盖的,坚决整改;对用户灶具、燃气管等使用年限长、更换不及时,燃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的,坚决更换;对用户端管道使用环境差,污水、油渍、蒸汽等造成管道腐蚀隐患的,坚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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