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回收!十堰城区“消失”的共享单车都在这里

时间:2021-04-07 15:3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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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罗奎近几天,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以往十堰城区随处可见的共享电单车却突然不见了踪影。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共享电单车投放企业已将城区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为共享电单车上牌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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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点,在发展大道一处停车场记者看到,这里停满了美团电单车。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共享电单车都是近两天从城区各个停车点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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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团电单车十堰区域城市主管李承强介绍,美团电单车在城区投放共计7000余台,为配合各职能部门规范化管理、合理化运营,上牌等工作,此次已回收车辆6600余台,剩余零散车辆也正在加班加点寻找收回。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共有美团、青桔、哈罗三家公司,共投放车辆约15000台。从3月27日起,三家公司开始对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为今后共享电单车上牌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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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3月18日,我市出台《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电单车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不得超额投放,投放车辆须向城管部门报备,须经市场监管部门认证,须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

据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介绍,共享电单车实际上就是电动自行车,所上牌照为电动自行车牌照,属于非机动车牌照。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备案、数量确定以及后期考核、奖惩退出机制等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实施。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一是完成登记注册,对它上路的价值行为进行管理;二是对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共享单车,将依法予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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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中要求,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存在超量超范围停放现象时,运营企业应及时运维、调运,运营企业须对每个电子围栏设置超量投(停)放报警功能。运营企业应当在手机客户端明确告知用户可停区和禁停区;应当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对不按规范要求停车的用户,要有明确的提示和有效的制约措施。运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大型商业区域、重要交通路口、公共车站、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必须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大面积堆压的共享(电)单车30分钟内必须清理完毕;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等,运营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机制,确保街面秩序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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