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国同志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8-14 11:08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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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去年财政工作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我市预算决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强化,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统筹水平,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配合推进我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按项逐条确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地方、部门和单位,限时整改到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要加强跟踪督办,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严格的审查、验收、销号,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整改工作要把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面对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复杂形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五大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全市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态势,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改善、活力增强,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下半年,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担当意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加速蓄积经济新动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更加注重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增长极。

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后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相关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本次会议对《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上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已于7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在各市州报审的同一批地方性法规中,我们的条例是唯一一部全票通过的。这是对我市立法工作的认可和肯定,说明我们的立法工作是扎实有效的,开了个好头,要继续保持。在条例公布施行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普法工作的审议意见和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运用满意度测评结果,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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